进口木材检验标准(三)
来源:中国木材网
2.材积查定
前苏联原木材积没有计算公式,《TOCT2708-1975原木材积表》中所列数据为通过测定几十万株以上各种规格的原木材积的基础上而得到的平均值。
根据检量得到的原木检尺长和检尺径,则可以从《TOCT2708-1975原木材积表》中按长度和直径分档次查取原木材积。
按《TOCT22298-1976 "技术标准"》所要求的出口针叶树种加工用原木的长度为 4~7m,直径14cm以上的条件,我国进口的俄罗斯(前苏联)原木材积的查定,一般使用
《TOCT2708-1975原木材积表》。长度1.0-9.5 m,直径3-120cm的原木材积使用该表。
(二)品质评定
根据何对《TOCT22298一1976"技术标准"》的规定,影响木材等级评定的主要缺陷有:节子、真菌侵害、虫眼、裂纹和夹皮、弯曲、凹兜、纤维偏斜、双心和岔节、偏枯、树瘤、机械损伤和木材炭化等。本节仅论述各材种允许的缺陷限度及评等规则。
评定原木等级时,应注意:
①如果一根原木上有2种或2种以上的缺陷时,以降等最低者为准。
②检尺长范围以外的缺陷,除腐朽,腐节外,其他缺陷不计。
③《TOCT22298一1976 "技术标准"》中未涉及的缺陷均为允许,不影响原木等级。
1. 节子
(1)除腐节和隐生节外的各种节子
允许缺陷限度见表2-2。
表2-2 节子允许限度
一等 二等 三等
10mm 不计数量者,尺寸不超过20mm 40mm
20mm 计数量者,尺寸不超过50mm 连生节80mm
不连生节60mm
3个 在平均1原木上的数量不超过4个 5个
评等规则:
①节子检量尺寸不超过10mm者不计;
②节子检量尺寸为 11- 20mm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3个节子,可评为一等材;
③节子检量尺寸为21-50mm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4个节子,可评为二等材;
④不连生节检量尺寸为41-60mm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5个节子,可评为三等材;
⑤连生节检量尺寸为41-80mm时,每米材长不超过5个节子,可评为三等材;
⑥若节子检量尺寸超出表2-2规定的允许尺寸,则按降等处理;
⑦节子检量尺寸超过80mm(连生节)或60mm(不连生节)者,为等外材;
⑧若原木每米材长上计数量的节子个数超出材种规定的允许个数,则按降等处理;
⑨原木每米材长上计数量的节子个数超过5个者,为等外材;
⑩连生节和不连生节一般在检尺长范围内检量计数,检尺长多余尺寸可在原木两端任 意留出,以提高等级;
⑾跨在原木长度余量界线上的节子(除腐节外)不计;
⑿实践中,进口俄罗斯(前苏联)原木均为混等,因而检验中只需把握住三等材标准,并遵循"先量尺寸大小,再查个数多少"的原则,即可判断其为等内村还是等外材。
(2)腐节
允许缺陷限度见表2-3。
表2-3 腐节允许缺陷限度
一等 二等 三等
不许有 在1m原木相,允许计数者在35以下不超过2个
评等规则:
①一、二等原木上腐节不许有。
②腐节检量尺寸为35mm以下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2个者,评为三等材。
③若腐节检量尺寸超过35 mm,则为等外材。
④若计数量腐节超过2个,则为等外材。
⑤若平均每米材长仅有1个35mm以下腐节,则与其他节子合并计算个数。
⑥腐节在全材长范围内计算个数。
⑦跨在原木材长度余量界线上的腐节必须计数量。
(3)隐生节
允许缺陷限度见表2-4。
表2-4 隐生节允许限度
一等 二等 三等
隐生节树包突出原木表面的高度不大于
10mm 40mm 60mm
评等规则:
①隐生节检量尺寸不大于10mm者,可评为一等材;检量尺寸为11-40mm者,可评为二等材;检量尺寸为41-60mm者,可评为三等材。
②隐生节检量尺寸大于60mm者,为等外材。
③隐生节只考虑其尺寸大小,对其个数不加限制。
④隐生节一般不作为主要缺陷考虑。